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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23-08-31 11:0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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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部署,农业农村部开展第二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评审,经地方推荐、专家评审,拟将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申报单位纳入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(见附件)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为8月29日至31日。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并将证明材料发至xczxc@agri.gov.cn。
联系方式:010-59191680、84419963
附件: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
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
2023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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